优惠券转售说明

1. [我的卡券]中优惠券带有“转售”字标识的,才视为具备转售功能;此类优惠券,可上架到券集市进行出售;此后将由平台自动撮合交易对象,交易成功后可转售方获得一定报酬奖励。(券集市:指专门交易优惠券的市场,上架在集市中的券可交易使用)
2. 优惠券转售过程存在"待激活、上架中、已转售、已失效"共4个状态;转售一经发起后,可在「转售」页面内查看各券转售状态及进程。
  • 待激活:该状态下,优惠券虽然上架到券集市,但无法被交易;转售方需根据优惠券转售详情完成指定行为后,优惠券才能转成"上架中"状态;
  • 上架中:该状态下,优惠券可以被交易使用;此时优惠券将只有已转售或已失效两个终点状态;
  • 已转售:该状态下,优惠券转售成功,相关报酬奖励将在用券订单完结后下发到账;
  • 已失效:该状态下,优惠券未被成功交易,且过期失效;此时优惠券将无法被继续交易或使用。
3. 优惠券一经发起转售无法撤销,并且无法进行转赠以及自用,直至交易成功或优惠券到期失效。
4. 转售优惠券本质是将券使用时抵扣的金额部分按3:7的比例拆分;其中“3”比例部分为转售方(即卖方)的奖励保留,“7”部分为交易对象(即买方)的使用"新"优惠券,拆分后被交易的优惠券除面值不同外,其它诸如适用商品对象、使用门槛等规则与原券一致:
  • 转售优惠券为金额类型时,转售后"新券"面值=原面值-70%×原面值
  • 转售优惠券为折扣类型时,转售后"新券"面值=原面值+(1-原面值)×30%
5. 转售后产出的新优惠券面值情况,以买方购买适用商品时所用优惠券的实际抵扣金额为准。
6. 转售后保留的报酬奖励部分,根据优惠券面值类型不同计算公式也有不同,以买方订单完结后结算到余额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:
· 当转售优惠券面值为金额类型时,报酬奖励=30%×原面值
示例1:优惠券A面值为100元,适用商品常规售价200元。则当A券被转售交易后,买方可用券抵扣70%×100元=70元,实际支付130元;卖方则获得30%×100元=30元的报酬奖励。
· 当转售优惠券面值为折扣类型时,报酬奖励=30%×(1-原面值)×用券时商品总价。 用券时商品总价=商品销售单价×订单商品数量-已减免总额(已减免总额=促销减除金额+其它先用优惠券减除金额)
  • 用券时商品总价=商品销售单价×订单商品数量-已减免总额(已减免总额=促销减除金额+其它先用优惠券减除金额)
示例2:优惠券B面值为8折,适用商品常规售价200元。则当B券被转售交易后,买方可用券面值为8.6折(公式=(80%+(1-80%)×30%)),抵扣200-0.86%×200元=28元,实际支付172元;卖方则获得30%×(1-0.8)×200=12元的报酬奖励。
2022-09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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